精甲霜·锰锌PD20142630
- 登记证号
- PD20142630
- 农药名称
- 精甲霜·锰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8%
- 登记证持有人
- 一帆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4
- 批准日期
- 6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代森锰锌64%
精甲霜灵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杨梅树 | 褐斑病 | 600-800倍液 | 喷雾 |
| 烟草 | 黑胫病 | 110-120克/亩 | 喷雾 |
| 芋头 | 疫病 | 80-120克/亩 | 喷雾 |
| 葡萄 | 霜霉病 | 100-120克/亩 | 喷雾 |
| 铁皮石斛 | 疫病 | 稀释500-600倍 | 喷雾 |
1.大风或预计药后1小时内降雨,请勿使用本品。2. 尽量于作物生长的早期 阶段或发病初开始用药,使用前需充分摇匀。根据推荐剂量,兑水叶面均匀喷雾。 在连续阴雨或病害压力较大时,推荐使用推荐剂量的较高剂量并适当缩小间隔期。用于芋头疫病: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喷雾施药2次,间隔7-10天。 3.葡萄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烟草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杨梅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铁皮石斛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35天;芋头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本品含有活性异构体-精甲霜灵,兼具保护和治疗活性,可用于防治葡萄霜霉病、杨梅褐斑病、烟草黑胫病、铁皮石斛疫病、芋头疫病。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 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2.配药时,应戴防渗手套和面罩或护目镜,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 3.施药时,应带帽子,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 4.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5.本品对鱼和水生生物有毒,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 中毒急救: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4.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 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动物饲料、粮食和种子在一起存放或运输。2. 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