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PDN8-91
- 登记证号
- PDN8-91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易普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4-12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3年3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湖北省天门易普乐农化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75-100克/亩 | 喷雾 |
1.防止穗瘟病:于水稻孕穗末期或破口的3天内喷药1次,间隔10—14天喷药第2次。2.防止叶瘟病,大田苗床每平方米用本制剂兑水3公斤均匀喷雾,24小时后播种,可有效防止苗期叶瘟病。秧苗移栽前,按推荐剂量喷淋(或浸湿)堆置半小时后移栽,可有效地控制叶瘟危害。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1天。
三环唑是具内吸性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能被作物的根、茎、叶吸收并输送传导至植株各部位,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子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病菌孢子的产生。 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1.勿与碱性农药混用。2.本品属保护性杀菌剂,应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眼睛和皮肤溅药,应用大理清水冲洗。吸入中毒,移至空气清新处。经口摄入者应催吐。无特殊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