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PD20110397
- 登记证号
- PD20110397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梅亚种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4-12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0-4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大豆2-3复叶期,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每公顷兑水450-600公斤茎叶均匀喷雾。 2、喷药时注意风向和风速,防止药液漂移到临近的禾本科作物敏感作物上,以免造成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水稻、小麦、玉米、甘蔗等禾本科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以免产生药害。
本品是具有选择性的内吸传导型旱田苗后禾本科除草剂,在禾本科杂草和双子叶作物间有较强的选择性,对阔叶作物田稗草、马唐、狗尾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很好的防效。
1、每季最多施用1次。本品与激素类除草剂有拮抗作用,不能混用。 2、推荐用量只能保证除草在3-5叶期的除草效果,杂草叶龄小,生长旺盛,水分条件好用低量,杂草较大或天气干旱时要在登记核准剂量范围内增加药量。 4、本品为低毒农药,施用时应按一般农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穿戴好劳动保护,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用药完毕洗净受污染的部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 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使用后的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到空气清新外,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中毒,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1、本品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避免日光照射及雨水浇淋,远离火源或热源。 2、装卸时应轻拿轻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护。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