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矿物油PD20110387
- 登记证号
- PD20110387
- 农药名称
- 阿维·矿物油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南利蒙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4-12
- 批准日期
- 40%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3%
矿物油39.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1、在若螨始盛期施药,喷药时必须仔细均匀喷透整个树冠及内膛,重点喷施嫩梢、叶片背面卵螨密集处。 2、请勿在雨天施药。 3、安全间隔期:柑橘树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
本品是阿维菌素与矿物油复合制剂,具有化学杀螨与物理杀螨双重功效,可有效防治柑橘树害螨。本品渗透性强,兼具胃毒和触杀作用,施药后害螨即停止取食,处于麻痹状态,此后渐渐死亡,对害螨的各种螨态如卵、幼螨、若螨和成螨均有效。
1、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蚕、蜂有毒,使用时应避开作物开花期,桑园、蚕室附近禁用,避免药液污染鱼塘等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2、本品不可碱性物质混用。 3、施药时要穿防护用具、戴手套和面罩,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 4、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以随意丢弃。
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1、误服:用清水漱口,立即携标签送医院诊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保持安静,并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 2、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如呼吸困难或有不适症状出现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 3、眼睛:以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立即请医生诊治。 4、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并以大量清水冲洗。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存放在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 3、禁止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混合贮存或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