炔螨特PD20098218
- 登记证号
- PD20098218
- 农药名称
- 炔螨特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7%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5
- 批准日期
- 57%
- 备注
-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炔螨特5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红蜘蛛 | 32-44.8毫升/亩 | 喷雾 |
1.用药适宜时期应掌握在害螨发生始盛期,若红蜘蛛发生期长、数量大,连续用药3次。2.使用本品时,先用少量水稀释并搅拌均匀,再加入足量水充分搅拌后喷雾。3.为保证药效,喷药时应保证叶片两面都均匀喷到。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有机硫杀螨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棉花上的成螨、若螨有较好防效。害螨接触有效剂量的药剂后立即停止进食和减少产卵,48-96小时死亡。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为避免抗性,应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2、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高温高湿情况下容易对部分作物嫩叶造成一定灼伤,但不影响作物生长。用于株高低于25厘米的棉苗或嫩叶喷雾时稀释倍数不可低于2300倍。 4、药液要随配随用,在害虫发生初期用药效果最好。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1.此药对皮肤有微刺激,配药和施药时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剂。喷药后清洗外露的皮肤,及时更换喷药时穿戴的衣物。 2.如不慎出现药剂接触眼睛或皮肤的情况,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并携此标签就医。 3.如不慎吸入,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处。 4.如不慎吞服,立即饮下大量牛奶、蛋白或清水,避免使用酒精,并携此标签就医。此药无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