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硫菌灵PD91106-28
- 登记证号
- PD91106-28
- 农药名称
- 甲基硫菌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4-5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赤霉病 | 100-140克/亩 | 喷雾 |
| 梨树 | 黑星病 | 1111-1389倍液 | 喷雾 |
| 水稻 | 稻瘟病 | 140-20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纹枯病 | 140-200克/亩 | 喷雾 |
| 瓜类 | 白粉病 | 45-68克/亩 | 喷雾 |
| 甘薯 | 黑斑病 | 1111-1389倍液 | 浸薯块 |
| 番茄 | 叶霉病 | 50-75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7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用于防治小麦赤霉病,应于始花期喷药一次,5-7天后喷第2次药。 2.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和纹枯病,于发病初期或幼穗形成期至孕穗期施药。 3.本品防苹果轮纹病需在7月下旬进行,每隔10-15天再喷一次,连喷3次,直至8月底。 4.用于甘薯黑斑病防治时,应在播种前浸种10分种。 5.用于番茄叶霉病时,应在发病初期进行均匀喷雾,每隔7-10天喷一次,连续2-3次。喷药要着重喷洒叶片背面。 6.用于瓜类白粉病防治时,应在发病初期均匀喷雾,隔7-10天喷1次,连续喷3-4次。 7.用于防治梨树黑星病时,应在梨树接近开花前和落花70%左右各喷一次药,以保护花序、嫩梢和新叶。 8.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苯并咪唑类,是一种内吸杀菌剂,能防治多种作物病害,具有内吸 、预防和治疗作用。它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小麦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番茄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在瓜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苹果树和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甘薯上使用时作为浸种使用,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不能与铜制剂及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立即催吐、洗胃。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