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110081
- 登记证号
- WP20110081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9%
- 登记证持有人
- 保定市一诺日化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31
- 批准日期
- 0.39%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0.10%
Es-生物烯丙菊酯0.06%
右旋胺菊酯0.2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喷雾 |
| 卫生 | 蜚蠊 | / | 喷雾 |
| 卫生 | 蝇 | / | 喷雾 |
1、用前请摇匀。 2、驱杀蚊、蝇时,关闭门窗,向其活动空间斜向上方适量喷雾。 3、驱杀蜚蠊(俗称蟑螂)时,向其出没或栖息处适量喷雾。 4、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配制而成,可驱杀蚊、蝇、蜚蠊(俗称蟑螂),防止携带多种病菌的蚊子、苍蝇、蟑螂侵扰我们的生活。本品适合家庭、宾馆、办公室等室内场所使用,是夏季驱杀蚊、蝇、蟑螂的理想选择之一。
1、本品属压力容器,内含易燃物,切勿受太阳直射,切勿接近火源和电源。 2、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忍受反应请及时就医。 3、用后请洗手。 4、使用后请注意通风。 5、切勿向人畜、食物、食具直接喷射。 6、切勿将罐体戳破,即使用完也不许穿刺或火烧。 7、切勿空罐再次充装。 8、切勿倒置喷射。 9、对鱼、家蚕有害,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1、如不慎沾在皮肤上,请用肥皂水清洗。 2、如不慎溅入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就医。 3、如不慎误服,请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请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 3、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 4、切勿放置在温度超过50℃或潮湿的地方,如阳台、厨房、浴室、汽车驾驶室。 5、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严禁猛烈碰撞、日晒、重压,并不得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