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稗磷PD20210424
- 登记证号
- PD20210424
- 农药名称
- 莎稗磷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博克百胜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29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莎稗磷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莎草 | 40-50毫升/亩 | 药土法 |
本品是移栽水稻田杂草苗前和苗后早期施用的选择性除草剂。药剂主要通过植物的幼芽和地中茎吸收,抑制细胞分裂与伸长。对正萌发的杂草效果最好,对2.5叶期前杂草有效。用于插秧水稻田,防除稗草(包括稻稗)、千金子、异型莎草、水莎草、牛毛草、扁秆藨草、酸模叶蓼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莎草。每季最多施用1次。
本品是移栽水稻田杂草苗前和苗后早期施用的选择性除草剂。药剂主要通过植物的幼芽和地中茎吸收,抑制细胞分裂与伸长。对正萌发的杂草效果最好,对2.5叶期前杂草有效。用于插秧水稻田,防除稗草(包括稻稗)、千金子、异型莎草、水莎草、牛毛草、扁秆藨草、酸模叶蓼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莎草。本品对水稻安全,药剂的持效期30天左右。
1. 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2.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中等毒性,其废弃物和污染物应作集中焚烧处理,避免其污染地表水、沟渠和鱼塘等水源。 4. 本品对皮肤有刺激作用,施药时应戴防护口罩、眼睛和手套,穿防护服,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 5.施药后要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1.中毒症状:头疼眼花、腹疼、无意识、呼吸困难、瞳孔变小、痉挛等。 2. 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水清洗身体。3.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4.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 5. 误服:禁止引吐,如发现有头疼眼花、腹疼、无意识、呼吸困难、瞳孔变小、痉挛等现象,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存温度0-30℃,最低不低于零下5℃,尽量避免冰冻。运输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