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硫菌灵PD20098294
- 登记证号
- PD20098294
- 农药名称
- 甲基硫菌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百灵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7
- 批准日期
- 7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1. 在气温高于20℃,相对湿度高于75%或连续降雨,发病重,每年6-7月是全年侵染的高峰阶段,在这段时间,抢晴天、雨前,及时喷药保护树干和果实,对预防病菌侵染。 2.在苹果轮纹病发生初期(落花后7~10天左右)适时喷药。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属苯并咪唑类,是一种内吸杀菌剂,具有内吸 、预防和治疗作用。它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
1. 对鱼有毒,在使用过程中远离鱼塘和水源。2.不能与铜制剂混用。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1天。4. 用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穿保护服、戴口罩、风镜和胶皮手套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吸入药液;不得在现场饮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澡,并更换衣服。5.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未用完的药剂应放回原包装内,并于阴凉、干燥处密闭保存,用后的包装物应焚烧或深埋土中,不可他用。7.施药器械可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反复清洗2-3次。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域。8.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皮肤、眼粘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若有眼睛和皮肤接触者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不慎吸入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并带标签送至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商品同运同贮。 3.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