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098322
- 登记证号
- PD20098322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小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7
- 批准日期
- 0.5%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0.57%。2022年10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润生农化有限公司。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青岛润生农化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变更原持有人青岛滨海泰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17.5-26毫升/亩 | 喷雾 |
1.喷雾要细致、全面、均匀,让害虫充分接触药液。2.在十字花科蔬菜甜菜夜蛾卵孵化盛期及幼虫期施药,3龄以上可使用推荐剂量高量。3.最好在早上或傍晚施药。
1.本品为杀虫剂,其作用机理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 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触杀作用,对作物无内吸性。 2.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十字花科蔬菜上的甜菜夜蛾有较好防效。
1. 本品用于甘蓝时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瓢虫等天敌区域禁用。4.建议与其他作物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5.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后立即携此本标签送医院诊治,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