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硫磷PD20098327
- 登记证号
- PD20098327
- 农药名称
- 马拉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科利隆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7
- 批准日期
- 45%
- 备注
- 2023年11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成都科利隆生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马拉硫磷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黄条跳甲 | 120-14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在黄条跳甲盛发期防治。 2、药液喷洒叶片正面为主,重点喷洒植株顶心部位,注意其它部位均匀施药。
非内吸有机磷杀虫剂,有较好的触杀和熏蒸作用,进入虫体后氧化成高毒性的马拉氧磷,从而更能挥发毒杀害虫的作用。防治害虫用药时要均匀周到的喷雾,尽量的让作物全面的接触到药液。持效期7天左右。
1.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施药的田块周围做上标记,10天内不让牲畜进入。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避免污染水源。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头痛,头昏,恶心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