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甲·硫磺PD20098331
- 登记证号
- PD20098331
- 农药名称
- 福·甲·硫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南江河生物研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7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3年6月3日,变更原持有人海南江河农药化工厂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硫磺22%
甲基硫菌灵10%
福美双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辣椒 | 炭疽病 | 15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辣椒炭疽病发病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病害发生情况施药2-3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菌剂,渗透力较强,适用于辣椒炭疽病的防治。
1、产品在辣椒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不能与汞、铜制剂及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调药时,先用少量水调匀,再加足水量,搅拌均匀,随配随用。 4、本品毒性低,但仍需按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使用。 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误服,立即用清水漱口并携此标签就医。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