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虫胺PD20210384
- 登记证号
- PD20210384
- 农药名称
- 噻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许昌市建安区昌盛日化实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29
- 批准日期
- 18%
- 备注
- 2024年5月21日,增加花生蛴螬。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胺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蓟马 | 560-890毫升/100千克种子 | 拌种 |
| 花生 | 蛴螬 | 660-11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拌种 |
1.拌种:在水稻播种前,按种子用量确定制剂用药量,加入适量清水混合均匀,与种子充分搅拌,晾干后播种。2.根据种子量确定制剂用药量,加入适量清水(每100千克干种子加水约1ㅡ2升)混合均匀,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播种。3.播种时需考虑低温、大雨等不良环境影响,适时播种。
本产品属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机理是刺激烟碱乙酰胆碱受体,影响昆虫中枢神经系统中的神经突触,用于防治水稻蓟马、花生蛴螬。
1.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等,避免刺激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切勿吸烟或饮食。使用后及时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播种后立即覆土。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4.处理后的种子禁止供人畜食用,也不要与未处理种子混合或一起存放。5.本品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胸闷等。急救措施: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 需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4.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储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