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虫菊提取物PD20210382
- 登记证号
- PD20210382
- 农药名称
- 除虫菊提取物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惠民中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29
- 批准日期
- 1.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除虫菊素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蚜虫 | 120-160毫升/亩 | 喷雾 |
1.本产品宜在蚜虫始盛期间施药,喷药时药液要与害虫充分接触,最好叶片正反两面喷雾。 2.本产品为植物源农药,紫外线照射会加速分解。为延长药效作用时间,请避免在烈日下施药,日落后施药效果最佳。3.本品于甘蓝蚜虫发生初期至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
本品是从白花除虫菊中提取的杀虫活性物质,对蔬菜上的蚜虫具有触杀作用,可有效防治甘蓝蚜虫的危害。
1.本品应与其他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6.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对皮肤的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该产品接触皮肤。中毒症状:本品属神经毒剂,口鼻周围皮肤接触可能感到刺痛;接触量大时可能引起头痛、头昏、恶心等症状。中毒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就医。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洗胃,不能催吐。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