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硫菌灵PD91106-12
- 登记证号
- PD91106-12
- 农药名称
- 甲基硫菌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28
- 批准日期
- 70%,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70%,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赤霉病 | 1)71-100克/亩 2)100-140克/亩 | 喷雾 |
| 梨树 | 黑星病 | 1)1600-2000倍液 2)1111-1389倍液 | 喷雾 |
| 水稻 | 稻瘟病 | 1)100-143克/亩 2)140-20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纹枯病 | 1)100-143克/亩 2)140-200克/亩 | 喷雾 |
| 瓜类 | 白粉病 | 1)32-48克/亩 2)45-67.5克/亩 | 喷雾 |
| 甘薯 | 黑斑病 | 1)1600-2000倍液 2)1111-1389倍液 | 浸薯块 |
| 番茄 | 叶霉病 | 1)36-54克/亩 2)50-75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1)1000倍液 2)714倍液 | 喷雾 |
1.本品于病害发生初期喷第一次药,每隔7天喷一次,喷雾要均匀周到。防治甘薯黑斑病用1500-2000倍液浸种薯块10分钟。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4-6小时内降雨,请勿喷雾。
本品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预防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小麦赤霉病、水稻纹枯病、稻瘟病、番茄叶霉病、苹果树轮纹病、梨树黑星病由真菌引起的病害,适宜对作物全生长期提供保护和治疗作用。
1.本品安全间隔期和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分别为:苹果树21天、2次;梨树21天、2次;水稻30天、3次;小麦30天、2次;西瓜21天、3次;番茄7天;甘薯浸种薯1次。 2.为避免产生抗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禁止在地下饮用水源地附近、河塘等水域施药;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避免药液污染水源。 4.本品不可与铜制剂混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浸过药的种薯严禁食用或饲用,也不可与普通种薯混放。
1.中毒症状为:头昏、头痛、恶心、呕吐、腹泻、抽搐、乏力等。本品对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有刺激,可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接触皮肤用肥皂水或清水洗净。误食则应立即催吐、洗胃,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加锁保存,远离儿童。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