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硫菌灵PD91106-27
- 登记证号
- PD91106-27
- 农药名称
- 甲基硫菌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威海韩孚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26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赤霉病 | 100-140克/亩 | 喷雾 |
| 梨树 | 黑星病 | 1100-1400倍液 | 喷雾 |
| 水稻 | 稻瘟病 | 140-20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纹枯病 | 140-200克/亩 | 喷雾 |
| 瓜类 | 白粉病 | 45-68克/亩 | 喷雾 |
| 甘薯 | 黑斑病 | 1100-1400倍液 | 浸薯块 |
| 番茄 | 叶霉病 | 50-75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700倍液 | 喷雾 |
1、叶面喷雾时,在病害发生初期进行喷施。 2、浸薯块处理时,按推荐剂量浸5-10分钟,晾干入窖。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并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持效期较长,主要用于小麦、水稻、甘薯、瓜类、番茄、梨树、苹果树等作物病害的防治。
1、本品安全间隔期和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分别为:苹果树21天、2次;梨树21天、2次;水稻30天、3次;小麦30天、2次;西瓜21天、3次;番茄7天;甘薯浸种薯1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也不可与铜制剂混合使用。 7、浸过药的种薯严禁食用或饲用,也不可与普通种薯混放。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催吐、洗胃,迅速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