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160325
- 登记证号
- PD20160325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漯河科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25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草甘膦351克/升,草甘膦异丙胺盐41%,480克/升。 2025年1月16日,变更原剂型水剂;标注质量浓度。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杂草旺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除草剂,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并传导至全株,使杂草枯死,在土壤中分解,只能作茎叶处理,对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均有效。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鞋和面罩,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口鼻。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本剂对作物对嫩株、叶片会产生药害,喷雾时切勿将药液喷洒到作物上。3.本剂必须在杂草出苗后作茎叶喷雾处理,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4.稀释药剂时需用清水,否则会降低药效。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草甘膦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7.使用过的喷雾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以免在其他作物上使用而产生药害。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该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如皮肤和眼睛接触药剂要用大量清水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不慎吸入,应立即至空气流通处。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本产品尚无特效解毒剂,携带标签请医生对症诊治。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等物品储存运输。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草甘膦351克/升。草甘膦异丙胺盐41%,48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