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蟑饵粒WP20110075
- 登记证号
- WP20110075
- 农药名称
- 杀蟑饵粒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饵粒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
- 登记证持有人
- 洛阳派仕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24
- 批准日期
- 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残杀威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蜚蠊 | / | 投放 |
1、将本品投放在蟑螂藏匿和经常活动的地方即可。可以视蟑螂发生情况适当增加用量。 2、使用时饵粒应放在专用容器中,防止小孩触摸及宠物误食。
本品以残杀威为有效成分,具有胃毒,触杀、熏蒸作用,是诱杀蟑螂的卫生杀虫用品,适用于家庭、宾馆、学校、医院等室内场所。
1、产品使用及贮存时,请勿污染食品及饮用水。 2、不可将药剂放置于近期喷洒过其它杀虫剂的地方,也不要在药饵表面施用其它杀虫剂,以免引起蟑螂拒食。 3、用后请洗手。 4、本品对家蚕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5、请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以免误服,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出现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急救措施:接触部位皮肤,应及时用清水和肥皂清洗;若不慎接触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若误食,请立即携本包装送医院诊治,大量吞服时可洗胃。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1、请于50℃以下阴凉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处加锁避光贮存,勿让儿童玩耍。 2、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或运输。 3、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同时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