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丁威PD20098375
- 登记证号
- PD20098375
- 农药名称
- 仲丁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蚌埠格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7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仲丁威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叶蝉 | 125-185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170-19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在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峰期使用,在虫龄高虫龄杂及飞虱较多时,宜在登记剂量范围内增加用药量。 2、本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主要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害虫中毒死亡,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和一定的胃毒、熏蒸和杀卵作用。对水稻稻飞虱和叶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在稻田施药的前后10天,避免使用敌稗,以免发生药害。 3.本品对蜜蜂、鱼虾等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桑园、养蜂场。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且忌污染水源。4.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5.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8.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另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提起眼帘,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 中毒后解毒药为阿托品,严禁使用解磷定和吗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 ,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