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098392
- 登记证号
- PD20098392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德州大成伟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7
- 批准日期
- 1.8%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30-40克/亩 | 喷雾 |
1、于甘蓝小菜蛾1-2龄幼虫发生高峰期喷雾施药一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放线菌发酵产生的具有杀虫活性物质的制剂, 对抗性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甘蓝蔬菜小菜蛾。
1. 本品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21天。 2. 不要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3. 本品对蜜蜂、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避开蜜源作物花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戴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6、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如药物溅到皮肤或衣物上,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 如溅到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带标签就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1、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避免高温。 2、不可与粮食、饮料、饲料、食品同贮同运。 3、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