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PD20110330
- 登记证号
- PD20110330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24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 | 绿霉病 | 300-450倍液 | 浸果 |
| 柑橘 | 青霉病 | 300-450倍液 | 浸果 |
1、浸果前务必将药剂搅拌均匀,浸果1分钟后捞起晾干。 2、本品用于柑桔采后处理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批果实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保鲜剂,水溶性好,对柑桔果实采后易引起果实腐烂的青、绿霉病有很好的防治效果。
1、不要与强酸强碱类物质混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引吐,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