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菌胺醋酸盐PD20110311
- 登记证号
- PD20110311
- 农药名称
- 辛菌胺醋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6%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国丰健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22
- 批准日期
- 1.26%
- 备注
- 辛菌胺醋酸盐含量:1.8%。2023年11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省安阳市国丰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菌胺1.2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枯萎病 | 72-108倍液 | 喷雾 |
| 水稻 | 条纹叶枯病 | / | 喷雾 |
| 水稻 | 稻瘟病 | / | 喷雾 |
在防治棉花枯萎病时, 于发病初期开始施药最佳,连续喷药3次,每次施药间隔10天。
辛菌胺醋酸相连是甘氨酸类杀菌剂,通过破坏各类病原体的细胞膜、凝固蛋白、阻止呼吸和酵素活动等方式达到杀菌(病毒)。该药具有一定的内吸和透作用,使病菌酶系统变性。高效治疗和预防作用病害。
1、本品在棉花上安全使用间隔期为14天。每个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沉淀不影响药效,用时请摇匀,勿入口。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切勿在施药时吸烟饮食,施药后洗净手脸。 4、使用过的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方可用于其它农药的使用。 5、施药器械的清洗剂残留药剂的处理应避免污染到水源和池塘,使用后的废旧容器不可随意丢弃。 6、哺乳期妇女和孕妇禁止接触本品。
未见中毒报道。如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服,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若药剂误入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一旦误服,应携带本标签,并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药品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外。放置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勿与食品、饲料同运同贮。
辛菌胺醋酸盐含量: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