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酮PD20142671
- 登记证号
- PD20142671
- 农药名称
- 吡蚜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新农大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7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6-20克/亩 | 喷雾 |
| 菠菜 | 蚜虫 | 20-25克/亩 | 喷雾 |
1.防治水稻稻飞虱时建议在水稻稻飞虱卵孵盛期或低龄若虫盛发期对全株茎叶进行均匀喷雾防治,视天气情况和虫害发生程度,隔7-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施药时重点喷施水稻基部,田间保持3-5厘米的水层,药后保水5-7天,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防治菠菜蚜虫时应在菠菜蚜虫成、若虫发生期均匀喷雾。
本品为吡啶杂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作用,兼具内吸性,作用机制为通过与害虫接触使其产生口针效应而停止取食,使害虫饥饿而死;本品对防治水稻稻飞虱和菠菜蚜虫有较好的效果。
1.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在菠菜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10天。 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3.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洒出,废弃包装袋子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5.应避免与强酸或强碱性农药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6.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产生抗性。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8.本品对鱼类和天敌赤眼蜂有毒,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械,避免污染水源,施药过程中注意对天敌等有益生物的保护。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鱼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
中毒症状:经口毒性低;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催吐、洗胃,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防止倒置,注意防雨防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