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10301
- 登记证号
- PD20110301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禾泰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21
- 批准日期
- 1%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于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 2、使用时严格掌握用药时间,以达到较好的防治效果。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抗生素类杀虫剂,对害虫有效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同时能有效渗入叶片形成二次杀虫高峰。防治甘蓝甜菜夜蛾有较好的效果。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的为12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鱼、水生生物和家蚕有毒,用药时应避免接触这些生物。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防止污染手、脸和皮肤,以及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以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废弃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治疗: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15-20分钟。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如果患者出现窒息,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误服: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诊治,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是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者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GABA)的药剂(如巴比妥酸盐、苯并二氮、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