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040319
- 登记证号
- PD20040319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8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蚜虫 | 8-16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4-8克/亩 | 喷雾 |
1.本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小麦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使用时严格掌握用药时间,以达到良好的防治效果。 3.根据虫量大小酌情增减用量。 4.施药时应注意一定要喷匀、喷到、充分发挥其药效。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5. 幼虫初发期防治效果较好。
吡虫啉是一种拟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并兼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刺吸式口器害虫运动神经系统的传导,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对刺吸式口器害虫水稻稻飞虱、小麦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对鸟类中等毒,对鱼高毒,对蜜蜂和蚕有毒。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桑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河塘施药,严禁在河塘内清洗施药器具。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 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及时交回经营者。 6.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没有专用解毒药剂。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3.运输时注意防火、日晒、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