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己唑醇PD20160491
- 登记证号
- PD20160491
- 农药名称
- 甲硫·己唑醇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18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己唑醇5%
甲基硫菌灵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于水稻纹枯病初期喷雾使用,应喷雾均匀。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本产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本品为苯并咪唑类与三唑类混配型杀菌剂,对水稻纹枯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开启包装物及施药时施药人员穿戴防护服装、防护靴、口罩及手套等防护用品,避免与口眼及皮肤接触,喷药时不要吸烟或者饮食,工作完毕后,应清洗手及裸露的皮肤。 2、不能与铜制剂及碱性农药混用。 3、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 7、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 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9、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体。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 5、误食: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勿与饮料、食品和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放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药剂储存于原容器中,保持容器处于密封状态,并贮存在干燥、阴凉、防雨、通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