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PD20160474
- 登记证号
- PD20160474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18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恶苗病 | 2000-4000倍液 | 浸种 |
1、于水稻种子催芽前用药液浸种48h,浸种后的种子经过清洗后催芽或播种。2、浸种前务必将药液搅拌均匀。3、水稻浸种长江流域以南浸种1-2天,黄河流域以北浸种3-5天后用清水催芽。4、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虽然不具内吸作用,但具有一定的传导性能。通过浸种可以有效防治水稻的恶苗病。
1、本品对水生生物和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避免在鸟类保护区及其觅食区使用。播种、施药后立即覆盖。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施药期间不可以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清洗手、脸以及可能被污染的部位。4、剩余药液、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一般只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无人畜中毒报道。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立即催吐洗胃。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