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WP20160027
- 登记证号
- WP20160027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8%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绿岛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16
- 批准日期
- 0.8%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醚菊酯0.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1.拧开瓶盖,将药液瓶的芯棒与电热液体蚊香器底部中心对齐,小心旋入固定。2.配套使用各型电热液体蚊香器时,务必确保药液瓶口竖直向上。将电热液体蚊香器接通电源,按下开关即可。3.电热蚊香液用完后,请更换新的电热蚊香液。4.请提前半小时开始使用,驱蚊效果更佳。
本品使用时间长达480小时(45毫升/瓶),360小时(34毫升/瓶)。配合电热液体蚊香器,能有效驱蚊。
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使用本品若不慎误服或有不良反应,请立即携本品包装至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人员或火源。防止重压。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粮食、饮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