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草醚PD20160460
- 登记证号
- PD20160460
- 农药名称
- 双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瑞东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16
- 批准日期
- 4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双草醚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直播) | 一年生杂草 | 5-7克/亩 | 茎叶喷雾 |
直播水稻3-5叶期,稗草2-6叶期,按本品亩用量兑水20-30公斤,混均匀后,全田喷施一次。施药前排干田间水,但保持田间湿润,喷药后1-2天上水,保持浅水层3-5厘米,水层不能淹没稻心,并坚持保水一周左右,否则将会影响除草效果,以后恢复正常田间管理。本品每季作物最多施药一次。
本品是一种嘧啶水杨酸类除草剂。茎叶处理后,杂草停止生长,进而出现黄化、枯萎、死亡或严重抑制生长现象。对高龄稗草、双穗雀稗、扁秆藨草、空心莲子草等一年生杂草有效,对千金子基本无效。
1.本品对籼稻、杂交稻品种安全性好于梗稻。插秧田使用对新生分蘖有药害,因此插秧田不能使用,不宜在水稻移栽田使用。2.根据杂草基数,选择合适的施药时间和用药剂量。田间以稗草及阔叶草为主,施药应适当提早,但小苗、弱苗秧易产生药害。3.用药时温度应在30℃以下,超过35℃水稻易产生药害。水稻超过6叶期施用易产生药害。4.直播田施药后应建立3-5厘米的浅水层并保水5天以上,是取得理想除草效果的关键,下大雨时需排水,保持水层不能淹没稻心,否则易发生药害。5.施药后水稻如有明显矮化现象时,经追肥,药后30天后能恢复,不影响产量。6.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冒等;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本药剂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如不慎溅入眼内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有误食可催吐,并随带此瓶速去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远离食品、饲料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2.运输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3.运输中包装件堆码高度不应高于3.0米,装卸时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