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磺草酮PD20160429
- 登记证号
- PD20160429
- 农药名称
- 硝磺草酮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德浩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16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硝磺草酮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玉米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禾本科杂草 | 8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防除玉米田一年生杂草,于玉米3-5叶期,杂草2-4叶期茎叶喷雾处理;亩用水量15-30公斤,喷雾均匀、周到,勿重喷漏喷; 2、本品为玉米田专用除草剂,喷雾时请防止药液漂移到其他作物上。
本品为玉米田苗后除草剂,可被植物的茎叶吸收,杂草茎叶白化后死亡,具有作用速度较快、杀草谱较广的特点。
1、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2、请尽量较早用药,除草效果更佳,施药时请避免雾滴飘移至邻近作物。3、不同玉米品种对本品的敏感性差异较大,其中观赏玉米、甜玉米和爆裂玉米较敏感,请慎用。 4、如遇毁(翻、补)种,只可补种玉米,补种后请勿再施用本品。5、正常气候条件下,本品对后茬作物安全,但后茬种植甜菜、苜蓿、烟草、蔬菜、油菜、豆类需先做试验后种植。一年两熟制地区,后茬作物不得种植油菜。6、本品不得用于玉米与其它作物间作、混种田。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8、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9、施药人员施药时必须戴防护口罩,眼镜,穿长衣长裤。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10、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