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PD20160425
- 登记证号
- PD20160425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正阳县原野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16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5%
丙环唑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20-25毫升/亩 | 喷雾 |
用药时期:1、预防纹枯病,抽穗前5-7天用药,间隔10-14天后(即齐穗 期)施第二次。均匀喷施,喷足水量。2、治疗用药应在水稻分蘖盛期发 病初期第1次喷药,隔7-10天再喷施一次,最多施药2次。
本品是一种具保护和治疗作用的杀菌剂,兼有内吸性和较长持效性 ,施药后易被植物吸收,并较快地在植物体内上下传导,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安全性好,该药对预防和治疗水稻纹枯病效果较好。
1、安全间隔期4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不能与铜制剂或碱性物质混用。3、请遵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4、喷药时,应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戴口罩、手套。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5、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勿将药液或空瓶弃于水中,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施药时远离蜂蚕养殖区及鸟类保护区。6、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压烂后土埋,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7、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症状:无明显中毒症状。本品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若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若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急救,如进行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和泻药,按病症状治疗。
储存和运输: 1、密封后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2、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热源的地方。3、远离家禽、食品、饲料、种子和粮食,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上锁。4、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食具、种子等混合贮存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