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硫·毒死蜱PD20160424
- 登记证号
- PD20160424
- 农药名称
- 丁硫·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中迅农科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16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硫克百威1%
毒死蜱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 | 蛴螬 | 3000-4000克/亩 | 沟施 |
1.于花生播种前采用沟施或穴施,然后覆土。 2.本品在花生上的安全间隔期至收获期,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施药后72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施药区域。
本品是由丁硫克百威和毒死蜱复配而成的颗粒剂产品。丁硫克百威作用机制是在昆虫体内代谢为有毒的呋喃丹,干扰昆虫神经系统,使昆虫的肌肉及腺体持续兴奋而死亡;毒死蜱属胆碱酯酶抑制剂;二者复配可相互补充,具有增效作用。
1.本品所含有效成分毒死蜱、丁硫克百威属于限制使用农药。毒死蜱禁止在蔬菜上使用。丁硫克百威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2.本品不可与强酸碱性物质混用。3.本品对鸟类、蜜蜂和家蚕有毒,鸟类保护区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对水蚤类有毒,施药时注意对该类生物的影响。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不慎接触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误服,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并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毒死蜱可用阿托品解毒。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