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烯利PD20160422
- 登记证号
- PD20160422
- 农药名称
- 乙烯利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绍兴东湖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16
- 批准日期
- 7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烯利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调节生长 | 600-75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在棉花的棉铃开裂70%以上时,按上述用药量施药。 2、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3、均匀施药,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乙烯利是一种促进成熟,植株矮化,改变雌雄花比率及诱导某些作物雄性不育的植物生长调节剂。调节植物生长周期,改善质量,提高品质。
1、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禁忌和碱性农药混用。 3、要随配随用,不能存放。 4、适宜于干燥天气,遇雨要补充施药。 5、施药最适温度为16~32℃。 6、具强酸性,能腐蚀食物、金属、皮肤及衣服。 7、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8、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10、该产品对眼睛重刺激性,使用时做好防护,避免药液接触要眼睛、粘膜和伤口等。
1、对皮肤、粘膜、眼睛有强刺激作用,皮肤接触药液应立即用清水和肥皂冲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必要时就医。 2、误服者,温水催吐,就医。
1、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2、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化肥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