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040163
- 登记证号
- PD20040163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9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飞虱 | 10-20克/亩 | 喷雾 |
| 观赏月季 | 蚜虫 | 18-22克/亩 | 喷雾 |
1、水稻飞虱:在飞虱低龄若虫初期至高峰期使用,最佳时间1-2龄若虫高峰期。 2、月季蚜虫:在月季蚜虫若虫始盛期兑水均匀喷雾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用于防治水稻飞虱、观赏月季蚜虫。
1、本品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防止药液从口鼻吸入。3、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如药液溅到皮肤,应用足量肥皂水和清水冲洗干净。如药液溅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2. 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误服中毒:携此标签迅速送医诊治。本品无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饲料、饮料和粮食等同贮同运。3、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