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草铵膦PD20210343
- 登记证号
- PD20210343
- 农药名称
- 氧氟·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2%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10
- 批准日期
- 32%
- 备注
-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24%
乙氧氟草醚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90-120克/亩 | 茎叶喷雾 |
1.在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茎叶喷雾施药一次。注意避免飘移药害。 2.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对恶性、草龄大的杂草使用推荐剂量的高剂量,施用时需均匀全面喷雾,不漏喷。 3.使用本品后5天勿割草、放牧、翻地等。
本品为含氟苯醚类农药与膦酸类农药的除草混剂,具有触杀作用的广谱灭生性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对多种杂草有效,适用于非耕地一年生、多年生杂草的除草。
1.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2.在稀释和配制本品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除草的效果。3.对金属容器有腐蚀作用,不能放在金属容器中。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避免药液接触眼睛。不能吸烟、饮水、吃东西,施药后要及时洗干净手脸等。5.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对眼睛、皮肤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施药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接触或药液滴入眼睛,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3.尚无特效解毒剂,误吞本品,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并携标签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
1.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和运输;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2.储存时防止潮湿和日光直晒,远离火源或热源。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