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040330
- 登记证号
- PD20040330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9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蚜虫 | 10-15克/亩 | 喷雾 |
| 小麦 | 蚜虫 | 10-20克/亩(南方地区)30-40克/亩(北方地区) | 喷雾 |
| 棉花 | 蚜虫 | 15-2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飞虱 | 10-20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蚜虫 | 4000-5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害虫低齡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 2、大田使用时,注意喷雾要均匀周到。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内吸性杀虫剂,作用于害虫神经系统,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水稻飞虱、棉花蚜虫、苹果树蚜虫、十字花科蔬菜蚜虫和小麦蚜虫。
1、安全间隔期:苹果树、十字花科蔬菜、水稻14天;棉花15天;小麦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6、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麻木、肌无力、呼吸困难和震颤,严重中毒者还会出现痉挛。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立即催吐并及时携本标签送医院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