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甲·嘧菌酯PD20210290
- 登记证号
- PD20210290
- 农药名称
- 精甲·嘧菌酯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9%
- 登记证持有人
- 郑州郑氏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10
- 批准日期
- 39%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28.4%
精甲霜灵10.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草坪 | 腐霉枯萎病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 马铃薯 | 晚疫病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1. 于马铃薯发病前或发病初期使用,制剂15-20克/亩,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 间隔期为10天。于草坪腐霉枯萎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使用,制剂50-100克/亩,施药2次,施药间隔10天左右。 2. 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时请勿施药。
本品为精甲霜灵和嘧菌酯的混配制剂,精甲霜灵属于酰胺类杀菌剂,嘧菌酯属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二者混配对马铃薯晚疫病和草坪腐霉枯萎病有较好防效。
1.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护目镜,避免刺激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切勿吸烟或饮食。使用后及时洗手。 2.在桑田附近使用时,应采用最外围桑树作为隔离带。 3. 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用过的容器或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切勿他用或随意丢弃。 5. 禁止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无典型中毒症状。 急救措施:如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吸入,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对症治疗。
1.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及热源。 2. 本品应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同贮同运。 3. 本品应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