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草芽孢杆菌PD20210273
- 登记证号
- PD20210273
- 农药名称
- 枯草芽孢杆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0亿芽孢/克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省天门斯普林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10
- 批准日期
- 100亿芽孢/克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枯草芽孢杆菌100亿芽孢/克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烟草 | 黑胫病 | 500-600克/亩 | 穴施 |
1. 本品于烟草移植时穴施。 2. 将药剂均匀混入少许沙土后,均匀撒入种植沟(或穴)内适当覆土后再移苗。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微生物源杀菌剂,施药后,其芽孢利用土壤中的营养和水分能在土壤生存和繁殖,迅速占领整个土壤区域,同时分泌具有杀菌作用的活性物,排斥、抑制病菌的侵染,达到防病效果。
1、不能与链霉素混用。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5、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用具,防止药剂污染水源地。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急救措施: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该产品接触眼睛。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干净。眼睛接触:立即翻开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min,如还不适,及时就医。吸入:立即将不慎吸入者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必要时可进行人工呼吸,送医就诊。误服:立即用清水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