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040425
- 登记证号
- PD20040425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9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蚜虫 | 10-20克/亩(南方地区)30-40克/亩(北方地区) | 喷雾 |
| 水稻 | 飞虱 | 10-20克/亩 | 喷雾 |
| 观赏月季 | 蚜虫 | 18-22克/亩 | 喷雾 |
1、防治稻飞虱、小麦蚜虫时,在虫害发生期喷药防治,亩兑水40-50公斤,搅匀后茎叶均匀喷雾。视虫害情况,可喷1-2次,施药间隔7-10天;防治月季蚜虫,在月季蚜虫若虫始盛期兑水均匀喷雾1次。 2、本品使用次数及用药量可根据当地虫害发生不同程度,在当地植保部门及农技人员指导下进行使用。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安全间隔期:水稻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小麦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昆虫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之神经麻痹后死亡,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
1、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接触本剂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衣物。工作时禁止吸烟和进食。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 3、本品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药衣、药械等时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水系,不要污染食物和饲料;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
本品使用时要注意安全。避免药物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一旦皮肤接触,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接触本品如有不适感觉或误服发生中毒,应迅速离开现场,并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密封贮存,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运输时注意防高温、防雨淋,轻搬轻放,确保无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