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02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1 | 有效期至: | 2030-1-10 |
| 农药名称: | 速灭威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中迅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200-30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速灭威 | metolcarb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0218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中迅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速灭威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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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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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速灭威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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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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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水稻飞虱、成虫盛发期施药。 2.加水稀释时必须均匀搅拌、喷洒时必须均匀,下雨前不宜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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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速灭威是一种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熏蒸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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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可使用2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施用速灭威前后10天内不能使用敌稗。 4.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或混放。 5.某些水稻品种对速灭威敏感,应在分蘖末期使用,浓度不宜高。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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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呕吐,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眼结膜充血、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若不慎发生中毒,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氯磷定,双复磷,吗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将病人送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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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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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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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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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1-1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