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0106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0-12-25 | 有效期至: | 2025-12-24 |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长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20-3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环唑 | tricyclazole | 7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01062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长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三环唑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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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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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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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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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苗(叶)瘟,应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防治穗颈瘟,应于抽穗前2-7天防治。喷药时要均匀周到,当病情严重或环境条件特别适于稻瘟病发生情况下,应于第一次药后7-10天或齐穗时再施药一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最多施药2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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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杀菌剂,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位,从而有效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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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中度刺激,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配药和施药时,操作人员应穿长袖工作服,戴防渗手套、口罩或护目镜等劳保用具,不可进食、饮水和吸烟。2.不能与强酸(碱)性物质混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病菌抗性产生。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5.施药后,立即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及时清洗喷雾器械。6.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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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度刺激作用,无中毒报道。急救措施:1.接触皮肤: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2.溅入眼晴,翻开眼睑,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通风。4.误服,应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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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或热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存放;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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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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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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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0-12-2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