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220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2-23 | 有效期至: | 2025-12-23 |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南利蒙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4%。 2024年4月28日,增加豇豆蓟马、豇豆豆荚螟。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5.9-8.8毫升/亩 | 喷雾 |
| 豇豆 | 蓟马 | 6-8毫升/亩 | 喷雾 |
| 豇豆 | 豆荚螟 | 6-8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3%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2205 | ||||||||||||||||
| 登记证持有人: 海南利蒙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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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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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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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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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幼虫卵孵盛期及1、2龄幼虫盛期均匀喷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使用1次。4.防治豇豆蓟马,于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防治豇豆豆荚螟,于豇豆豆荚螟卵孵化高峰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在豇豆上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3天。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豇豆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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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其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能有效渗入作物表皮组织。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豇豆豆荚螟和豇豆蓟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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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3.施药时要穿防护用具、戴手套和面罩等,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4.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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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若误服,立即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清水漱口,饮1—2杯水冲淡药液,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2.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如呼吸困难或有不适症状出现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3.眼睛接触: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立即请医生诊治。4.皮肤接触:脱除受污染的衣物,并以大量清水及肥皂冲洗干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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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原包装应保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或火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混合储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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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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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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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12-23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