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886 |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虫螨腈·虱螨脲 |
| 剂型: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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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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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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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9.5%
虱螨脲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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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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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期,推荐用水量30—45公斤/亩,兑水整个植株均匀喷雾施药一次,注意叶片背面。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14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傍晚施药更有利于药效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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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虫螨腈是一种芳基取代吡咯化合物;虱螨脲为昆虫几丁质合成抑制剂,摄入后幼虫不能蜕皮并停止进食;也通过卵巢发挥作用,减少产卵和卵孵化。可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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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5.为避免产生抗药性,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或交替使用。6.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1.使用时应避免接触眼睛,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如接触皮肤: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3.如溅入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4.如不慎吸入: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5.如误服,不得催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128克/升(虫螨腈101克/升,虱螨脲27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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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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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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