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909 |
| 登记证持有人:南通罗森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杀螺胺乙醇胺盐 |
| 剂型: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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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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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螺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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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沟渠 |
钉螺 |
1.67-3.33克/立方米 |
浸杀 |
| 滩涂 |
钉螺 |
1.67-3.33克/平方米 |
喷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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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灭螺时气温最好在20℃以上。中午高温时施药,螺死亡速度快。2.在大雨或暴雨前不宜施药,以免药液流失。3.沟渠中无水不施药。施药后1天保证水量不增加。如果遇下雨或涨潮,则要视具体情况补充施药。4.喷洒时,每平方米水量为1公斤,根据现场环境干燥程度可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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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软体动物钉螺专用防治药剂,使其神经系统快速麻痹昏迷而死亡,水温越高,死亡速度越快。采用浸杀的方法防治沟渠中的钉螺,用喷洒的方法防治滩涂上的钉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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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2.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时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3.施药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安全使用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剂,也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及时更换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6.本品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289克/升;杀螺胺乙醇胺盐30%,346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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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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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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