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949 |
| 登记证持有人:天津市恒源伟业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高氟氯·噻虫胺 |
| 剂型: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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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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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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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氟氯氰菊酯6%
噻虫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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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蒜 |
蒜蛆 |
100-200毫升/亩 |
灌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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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大蒜蒜蛆幼虫发生始盛期灌根施药1次。推荐每亩用水量200—40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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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和新烟碱类杀虫剂混配而成,具有内吸性、触杀、胃毒和杀卵作用,用于防治大蒜蒜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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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建议医生根据患者症状对症治疗,大量吞食两小时内应考虑洗胃,可辅助吸氧或人工呼吸,若出现高效氟氯氰菊酯导致的惊厥症状,常规治疗方案用苯二氮类药物,如安定等。如果不起作用,应使用镇静剂。禁忌物:肾上腺素衍生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274克/升(高效氟氯氰菊酯63克/升,噻虫胺211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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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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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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