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4115 |
| 登记证持有人:吉林省吉林市世纪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 农药名称:2甲·灭草松 |
| 剂型:可溶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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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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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460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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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草松400克/升
2甲4氯6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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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直播)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130-16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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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5叶期前后,杂草2—5叶期开始喷雾施药,推荐兑水量30—40公斤/亩;确保杂草完全湿润即可发挥最大药效;施药时排干田水,药后1—2天覆水3—5厘米,保水5—7天,而后常规管理。2.勿超剂量使用,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3.稻田应在早上无风或微风条件下施药后可更有效,施药后6小时内降雨会降低药效。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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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2甲4氯和灭草松两种除草剂复配而成,具有内吸传导和触杀双重作用。用于防治水田的恶性莎草科(特别是三棱草)及阔叶杂草如矮慈姑、鸭舌草、异型莎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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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尽量在无风无雨时施药,避免雾滴飘移,危害周围作物。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避免眼睛接触。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分数38%(2甲4氯5%;灭草松33%)。2甲4氯钠5.5%,66.5克/升;灭草松钠盐36%,436.6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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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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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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