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4134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绿德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苄嘧·丙草胺 |
| 剂型:可分散油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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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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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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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4%
丙草胺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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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直播) |
一年生杂草 |
60-7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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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使用时期应于水稻直播后2-4天出苗前进行土壤喷雾,每亩兑水30—45公斤,注意喷雾均匀。注意保证耕作质量与栽培管理,避免用药期间田间积水、种子裸露等造成药害。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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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复配除草剂,防除稗草、千金子、马唐、鲤肠、陌上菜、丁香蓼、鸭舌草、节节菜、碎米莎草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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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施药后对后茬敏感作物应当间隔80天以上。阔叶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2.田畦要求平整,稻谷必须经过催芽,在大多数稻谷达到芽长一粒谷后再播种,如盲谷播种,待谷种露白后立即施药。播种浸稻谷要根芽正常,切忌有芽无根。3.避免在水稻播种早期胚根系暴露在外时使用。4.秧苗两叶一心后应灌浅水保证药效得到充分发挥。5.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7.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接触:立即翻开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请医生诊治。如吸入、误服此药剂,勿用药物引吐,应饮用大量水催吐。所有中毒者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治疗,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415克/升(苄嘧磺隆41克/升,丙草胺374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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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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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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