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4135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万豪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草甘膦铵盐 |
| 剂型:可溶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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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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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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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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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杂草生长期施药,兑水量30—40公斤/亩,茎叶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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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处理剂。防治非耕地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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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喷雾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在杂草上,勿使药液飘移或接触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2.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3.本品有眼睛刺激性,施用时避免眼睛接触。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佩戴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防护用品,使用后应及时清洗皮肤及所穿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若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皮肤疼痛感持续,请医生诊治。3.不慎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4.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可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361克/升。草甘膦铵盐33%,397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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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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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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