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4159 |
| 登记证持有人: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草甘膦异丙胺盐 |
| 剂型:可溶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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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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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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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130-2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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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采用茎叶喷雾法均匀喷雾,兑水量为40—50公斤/亩,避免药液飘移。2.视草情用药,一般性杂草地带施用时建议避免使用高剂量;若杂草数量大且草龄较大,宜采用推荐的高剂量。3.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之内有降雨,请勿使用。4.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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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处理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防除非耕地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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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喷雾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在杂草上,勿使药液飘移或接触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2.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3.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佩戴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防护用品,使用后应及时清洗皮肤及所穿衣物。4.本品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使用。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5.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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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570克/升。草甘膦异丙胺盐62%,769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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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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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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