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4183 |
| 登记证持有人:安徽永丰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四聚乙醛 |
| 剂型: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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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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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聚乙醛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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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烟草 |
蜗牛 |
400-540克/亩 |
撒施 |
| 猕猴桃 |
蜗牛 |
500-600克/亩 |
撒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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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烟草蜗牛发生始盛期撒施施药1次。将药剂拌细砂土均匀撒施。请勿在施药后的田里践踏,以免影响药效。2.于猕猴桃树蜗牛发生初期撒施施药。3.一天中应在日落到天黑前施药,雨后转晴的傍晚施药效果最佳,这是蜗牛采食的最佳时间。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4.在烟草上使用,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猕猴桃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5.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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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四聚乙醛对蜗牛有引诱作用,植物体不吸收该药,因此不会在植物体内积累,蜗牛取食或接触本品后中毒症状表现为大量分泌黏液而迅速脱水死亡。本品用于防治烟草蜗牛和猕猴桃蜗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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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剂喷出。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拌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7.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主要为出现多涎、脸潮红、急性腹痛、呕吐和全身震颤,后者可能发展为剧烈的强直性和阵发性惊厥。对人体主要是肝脏细胞和肾小管上皮都受到严重损伤。代谢性酸中毒是死亡的一个重要因素。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灌洗清胃和导泻,用抗痉挛作用的镇静药,输葡萄糖液保护肝脏,帮助解毒和促进排泄。如伴随发生肾衰竭,则应仔细监测液体平衡状态和电解质以免发生液体超负荷,无专用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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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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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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